JavaScript 的面向对象
JavaScript 的面向对象¶
别想学会 JavaScript 的 OOP!
JavaScript 的面向对象的实现逻辑并非是类封装逻辑,而是原型链逻辑。最初的 JavaScript 并不支持类语法,但由于原型链实在太过于特立独行,目前 ES6 标准将类语法作为语法糖加入了语言标准。这也就是说,JavaScript 的面向对象的底层依然是原型链而非类封装,如果真的想弄明白 JavaScript 的原型链机制,可以查看文档末尾的原型链章节。但对于初学者,我们建议只是用类语法,除非遇到不可解决的 bug,否则不要花时间钻研原型链。
使用类语法的 JavaScript 很大程度上和 C++ 语言类似,这里我们编写一个简易的复数类作为演示,内部已经包含了构造函数、定义成员方法和静态方法等 OOP 基础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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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:
- 类方法内使用类成员的时候必须使用
this调用 - JavaScript 的所有类成员和类方法均是公有的,JavaScript 不具有访问权限修饰符
- 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办法限制,你可以考虑使用
getter和setter,或使用Proxy对象来解决这一问题,这些技巧我们并不作过多展开,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参考这些内容:
- 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办法限制,你可以考虑使用
this 的指向问题¶
你的 JavaScript 成人礼
this 的指向问题是 JavaScript 语言设计里可以说是影响最为深远的的一个缺陷,深远到即使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需要花费很长时间,但你不得不投入这些精力,否则你可能会在未来的代码实践中遇到很多 this 相关的问题。
另一方面,即使后来人针对 this 指向问题打了很多的补丁,这个问题依然萦绕在前端开发者心中。比如说 React 函数组件支持者的一个很重要的论点就是使用函数组件不会遇到 this 指向问题。
严格来说,JavaScript 的 this 指向规则只有一条,即 this 永远指向最近的调用者。观察这样的代码(浏览器运行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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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两次调用的都是同一个 foo 函数,不同的是前者是全局调用(即直接调用),而后者是把函数作为一个对象 obj 的属性后通过 obj 调用。而 this 的指向就是在函数调用的时候确定的。全局调用 foo 函数,那 this 就指向全局对象,通过 obj 调用,那 this 就指向 obj。
全局对象
事实上 JavaScript 的全局变量都是全局对象的属性,每一个 JavaScript 运行环境都有一个全局对象。比如说浏览器的全局对象往往是 window,而 Node.js 的全局变量则是 global。你声明的每一个全局变量都会绑定为全局对象的属性(下述代码在浏览器运行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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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全局环境下调用函数 foo(),实际上等价于通过全局对象在调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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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两个语句没有差别。
对于更为复杂的对象嵌套,this 的指向也遵循着指向最近的调用者的规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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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的 fn 函数被三个对象分别调用,从上到下为 obj.inner, obj, window,可以看出这三次调用中的 this 就分别指向这三个对象。
一些补充
虽说 this 的指向规则只有一条,但实际上在写程序的时候,一些函数是比较难弄明白调用者的。比如说传给前端组件的事件监听函数、传给计时器的回调、类函数。这些函数的 this 的指向问题实际上已经脱离了本节讨论的范畴,比如说类环境下的 this 问题就应该认真学习原型链逻辑才能真正掌握。
this 的缺陷就在于其指向是动态的,有些函数可能内部使用了 this 但开发者并不知晓,从而在不同情况下应用这个函数的时候会产生不可理解的错误。而现在的一些补丁就是允许开发者硬性指定 this 的指向或者永久绑定 this 的指向以防止未知错误。
比如说 call(), apply() 方法就允许我们手动指定 this 的指向,其接受的第一个参数就会成为 this 的指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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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 bind() 方法则允许我们将 this 的指向永久绑定于某一个对象上。无论后续使用哪一个对象调用这个函数,其 this 都保持原先 bind() 设定的指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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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些补丁出现之前,为了硬性规定 this 的指向,程序员甚至会在函数中使用 var that = this 语句先捕获 this,之后使用 that 代替 this 来防止 bug。
而现在更常用的一种解决方法是箭头函数,这种新特性值得专门开出一节来讲讲。
箭头函数¶
之前我们已经讲过如何使用箭头函数,但并没有讲它除了写法简便以外的实现区别,实际上箭头函数的设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 this 问题。
前面提到过,this 总是指向最近的调用者,对于一个 function,在内部使用 this 时,指向的是函数调用时的上下文;但对于箭头函数,其本身并没有 this,也即箭头函数的 this 实际上是定义箭头函数时从上下文中获取的,箭头函数作为一个闭包,保存了定义它时的 this,这样就解决了 this 指向不明确的问题。
箭头函数只是函数的另外一种写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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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对于一些函数体没有中间操作的函数,可以直接在箭头右侧写返回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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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回调函数里面写箭头函数将会让代码更可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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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一要注意的是,如果一个箭头函数直接返回一个对象,这个对象的花括号可能会和代码块的花括号混淆,所以如果直接返回一个对象,记得在对象的花括号外再套一层小括号防止出现 Syntax Error。
箭头函数和 function 函数最大不同的地方是其 this 的指向跟随上下文的 this,也就是说其本身不具有 this,在箭头函数体里使用的 this 实际上是其上下文(一般是其所在的函数作用域)的 this。换句话说,箭头函数的 this 在定义的时候就完成了绑定,这样的性质就解决了 this 指向不明的问题。
考虑这样的代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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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看出,在全局环境下设定的箭头函数的 this 永远跟随全局环境指向全局对象。
但另外一方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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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前面获取 foo 的时候是使用的 obj 调用的普通函数 bar,所以 bar 的 this 指向 obj,跟随着的 foo 的 this 就指向 obj。而后面获取的时候 bar 是被全局对象调用的,其 this 就被自然绑定到了全局对象上,所以内部箭头函数的 this 也就绑定到了全局对象上。
我该如何使用 this
实际上只要遵循一定的代码规范(比如说在学习一个前端框架的时候按照其教程和样例代码进行实践)编写代码,this 并不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。但是编者依然建议读者应当了解 this 的机制,这样才能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。